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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3号),《关于印发<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发〔2020〕14号)等系列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同时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京建发〔2020〕26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20年一季度组织开展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执法抽查,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为主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执法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全市瓶装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执法检查,混凝土试件留置为主的冬期施工质量专项执法抽查,春节假期施工现场专项抽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抽查,对近期安全类行政处罚项目的复查,北京城市副中心保障房项目专项执法抽查,冬奥会工程专项执法抽查,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专项执法检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保障房安全质量生产专项抽查,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季度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在全市各区住建委发挥属地监管和服务职责的基础上,市住建委成立市级联合检查组,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工作,累计出动联合检查组369组次,检查人员1397人次,抽查工程630项次。执法人员累计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3406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均已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整体上看,受检工程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有:1.劳务人员未采取 “点对点”运输方式返京;2.通风、消毒、测温记录缺失或者不齐全;3.宿舍未张贴入住人员信息或公示的基本信息不全;4.劳务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全部录入实名制平台,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与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不一致;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没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方案、预案针对性不强,疫情防控方案与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未分开单独编制;6.施工现场未完全封闭,隔离观察区与生活区之间未设置有效围挡。 针对个别受检工程参建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相关13项工程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督促参建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二、一季度市级安全质量执法抽查情况 2020年一季度,执法人员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抽查中,共发现问题723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38起,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立案查处25起。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对在一季度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一季度市住建委主要开展了以深基坑、临时用电方面为主的安全专项执法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委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落实情况方面 北京地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2-5#住宅楼、2-10#配套商业公共服务设施楼、地下车库B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北京城建华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四片区项目,北京通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三片区项目,中航蓝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的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C-18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北京中联勘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北京中兵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草桥村公建项目,北京中联勘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实力通达工贸有限公司施工的门头沟区龙泉镇大峪化工厂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五片区项目FS10-0107-0023地块,北京沅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六片区项目FS10-0107-0044地块,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石景山区古城南街东侧1612-81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地下车库及设备配套),北京航天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北京中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的高端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述16项工程存在以下安全问题:一是未按规范要求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管线沉降及深层水平位移和地下水位实施监测和安全巡视;二是未采取固壁措施;三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基坑支护工程组织验收。 (二)临时用电方面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门头沟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顺义区后沙峪镇顺义新城第19街区SY00-0019-007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城科大厦)装修工程,明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A区)(一标段)项目,上述5项工程存在以下安全问题:一是电缆线路沿地面明敷,未采取保护措施;二是配电箱PE线未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三是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四是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连接;五是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六是现场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七是配电箱、配电柜未设置防护栏、防雨防砸等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市工程各参建单位把防疫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不松劲不懈怠,切实防止反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有序复工。 (二)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复工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产权单位、拆装单位及监理单位对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严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求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力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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